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第一检察厅成为四个刑事检察部门中管辖罪名、案件数量双高机构。
2月19日,最高检推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就第一检察厅的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作介绍。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谈及有关正当防卫问题时,张志杰表示,正当防卫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正在遭受侵害的,任何人都有权介入保护,成年人更有责任予以救助”。
管辖罪名最多,六大办案组专业办案
去年12月,最高检整合原来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公诉二厅和刑事申诉检察厅的部分职能,在原9个部门人员的基础上正式组建第一检察厅。
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三个方面的刑事案件办理及对下指导工作:一是除故意杀人以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二是除抢劫以外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三是除dupin以外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第一检察厅负责除第二、三、四检察厅负责管辖的重大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之外的所有罪名,是四个刑事检察部门中管辖罪名最多的。”张志杰介绍,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总量上看,第一检察厅办理的案件数量也是最多的,“占到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
基于此,第一检察厅成立了六个专业化办案组,分别为侵权类、侵财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有组织犯罪类、网络类和环境卫生类犯罪等,将全体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分配到办案组,进行专业化办案。
张志杰表示,最高检将按照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面广、量大、案件类型多的特点,通过自上而下对应、系统设立的办案组织,在实践中做好不同罪名批捕起诉的规律性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要求。
张志杰还透露,最高检还将全面科学把握逮捕条件,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建立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适时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听证审查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侦和自行补侦制度;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不起诉工作。
督办60余起涉黑案,纠正侦查活动近1500件
2018年,最高检加大了挂牌督办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方面均取得突破。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万余件7万余人,提起公诉1万余件6万余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3000余件1万余人,提起公诉1000余件1万余人。
张志杰介绍,去年,最高检对60余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各省级检察院也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